1、有交罚款期限的 。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缴纳罚款 。到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;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。
2、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八条,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。对行人、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,当事人无异议的,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。
【只罚款不扣分的违章处理时间 了解一下】3、罚款应当开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;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,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。
- 吐奶是什么原因引起的
- 不孕不育和基因有关系吗
- 花西子怎么火起来的
- windows8连不上网
- 电脑怎么打不了中文字
- 过期未开封酱油能吃吗
- 起青春痘怎么办
- 清明节七八不上坟是什么意思 清明节上坟忌讳带什么水果
- 狼老虎等食肉动物不吃肉会死吗
- 苏州昆山哪些古镇不要门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