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拘留后,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,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。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,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。
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,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。若延长拘留到37天的,公安机关应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。
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。
【拘留37天后有什么规定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。
对批准逮捕的,除无法通知的以外 , 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。
- 冬天海边有海鲜吃吗
- 如何学习有关汽车的知识 学习有关汽车的知识方法
- 脾肾阴虚的症状有哪些
- 太空资源有哪些? 太空资源的相关知识
- 咳嗽出血是怎么回事
- 男人没有上进心的句子精选90条
- 不孕不育和基因有关系吗
- 2022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武汉社保有哪些缴费档次?
- 草是风的一面旗帜有什么含义
- 高层顶楼有什么缺点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