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程序是需要冷静期的,冷静期是30天 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,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。
【离婚程序是否需要冷静期】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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